3)第四百三十二章 依法审判_宣德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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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律》。

  时过境迁,《大明律》中的一些法律条款早已不合时宜,而且一些新的犯罪行为在《大明律》中又没有体现。

  如果说《大诰》是大明的宪法,那么《大明律》就是大明的刑法与民法典的合体。朱瞻基基于后世的理解,对于依法行政有着很清醒的认识。

  就算是审理白莲教的头目,也要做到公开公正,让天下人都知道他们到底犯了什么罪,又会被判处什么样的罪行。

  三人赶到济南先到行宫请见皇帝,朱瞻基在书房接见了三人。三人在金英的引领下进了书房,就见皇帝正在处理奏疏。

  赶紧下拜道:“臣等叩见陛下!”

  “都免礼吧!”

  “谢陛下!”

  “都坐下吧,今天要说的话可能有点儿长,一时半会儿说不完!”

  “谢陛下体恤!”

  三人分别坐下后,皇帝抬头问道:“胡爱卿!你是大理寺卿,是我大明的法律大家,你觉得这百姓造反该怎么定罪为好?”

  “陛下!为了震慑不臣,臣以为该从严处置,所有反贼头目都应该杀无赦!”

  “金爱卿!你认为呢?”

  “臣大体上是赞同胡大人的建议,不过臣来之前就听说,白莲俘虏有几万人,一下子杀这么多人,有伤陛下仁义之心!”

  “顾爱卿呢!”

  “臣是御史负责监察风宪,只监督两位大人在审案过程中有无贪赃枉法的行为,不该发表看法,影响二位大人的判断!”

  朱瞻基心中冷笑,这位号称直臣的左都御史不过是个投机分子罢了,一点儿担当都没有。都察院与六科的改革等到全国的新政推行下去之后,也要同时进行改革。

  “诸位爱卿,朝廷设立三法司的初衷是什么?”

  这个话可不好回答,若是一个后世之人,肯定会回答法律存在的价值就是体现公平,尽管现实中做不到,却不妨碍人们去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样政治正确的话。

  可是皇权时代,本来就是一个等级社会,你要说人人平等那就是大逆不道。别看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那要看犯的什么罪,就算是皇子造反也没有哪个大臣敢判皇子死罪。

  可是对于庶民犯罪,官员们的执法往往都是从严处置,对付庶民就是要用高压的方式让庶民不敢越雷池半步。

  一方面是对权贵的放纵,一方面是对平民百姓的高压,直接的后果就是权贵可以肆无忌惮的欺辱平民百姓。

  因为犯罪的成本太低,即使欺辱平民也不会受到太重的惩罚,犯罪获得的收益远远大于所承担的后果,这绝对会助长权贵的犯罪行为。

  “陛下!三法司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掌管天下刑狱,审核冤假错案,监督贪赃枉法。让天下绅民明白什么叫做言行有度!”金纯回道。

  “朕问你们一个最简单的问题,士绅家的儿子打死了他家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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