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624章 破敌_争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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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都被砸成肉泥。

  凡是伸过来的刀矛,全都被被砸断。

  秦国崛起,中军待遇最优,将士们开始自制兵器、铠甲,制式盔甲之中,再穿一层西域锁甲或者牛皮甲,每一个箭镞都精心打磨,每一把环首刀都反复擦拭,每一匹战马在出征前都喂了半个月精料,比人吃的都好……

  骑兵不是步军,奔动起来,根本围不住。

  草原诸部也没有这个默契。

  刘珩一万三千余骑兵在敌军中纵横驰骋,在草地上踏出一条血路。

  远则用骑兵短弩,近则长槊。

  弩尽则短兵搏杀,槊断则拔刀应战,

  从隅中杀至晡时,从晡时杀至日入。

  最开始的一万五千骑,变成一万三千骑,一万骑,九千骑,很多都在汹涌的人潮中被冲散了。

  力竭的战马当场被舍弃,散落在猩红的战场上。

  五百重骑的战马早就瘫软在地,每一个士卒原本黑色的盔甲被染成了鲜红色。

  就连一向力大无穷的刘珩,都有些举不起狼牙棒。

  直接扔在战场上,拔出环首刀奋力砍杀。

  敌军伤亡惨重,奈何不了刘珩的骑兵,集结重兵,围攻庞青的步阵。

  然而步阵比骑兵更难对付。

  以诸部的实力和装备根本撕不开这个铁壳。

  庞青列阵在小土丘上,土丘之南则是龙勒水,步阵并非死守,而是百人为一小阵,五十多个小阵散落在土丘上,骑兵可从中间空隙向土丘上冲,但会面临小阵的层层截杀。

  最前的数个步阵正是秃发树机能的部曲。

  庞青原本想消耗他们,没想到他们也异常顽强,犹如磐石,秃发树机能和秃发务丸身先士卒,二人都颇为勇武,指挥若定,秃发部居然伤亡不大。

  战场上也多少如此,越是怕死,往往死的越快。

  这些人众志成城,凭借木车大盾死命血战。

  山丘上血水缓缓下流,人和马的尸体散落一地。

  有士卒直接捧起混杂人血的马血一饮而尽,或者小刀割马肉咽下。

  眼中的猩红杀意更甚。

  凉州处于东南西北诸部的交汇之地,从东汉中期便处于血战之战。

  羌人慓悍,士卒精勇。

  杨峥把他们整合起来,自然冠绝天下。

  这种恶战对他们而言不过如此。

  庞青坐在土丘之上,牙旗之下,“秦”字大纛随着朔风翻卷。

  只要这面旗没有倒下,这支秦军就不会败。

  也正因为步阵的坚守,给了骑兵巨大的精神支撑。

  每次骑兵回望见还在飘扬的旗帜,再艰难的死战都不会放弃。

  而潮水一般的敌军却在不断萎靡。

  这种联盟永远不可能精诚团结,谁的部落多死一个男丁,面对的生存压力就会更大一分。

  不是他们不够勇武,也不是他们没有决心,而是部落的框架决定了他们必然不会死战。

  呜呜呜——

  惶急的号角声中,一个部落率先退出战场。

  第一个退走的,损失最小,最后退走的,肯定伤亡最大。

  草原上也处处是算计。

  很快,撤退就变成了争先恐后,如潮水般涌来,又如潮水般褪去。

  刘珩顿觉眼前天高地阔,敌人已经溃逃了,张开血盆大嘴吼道:“杀!一个都不放过!杀啊!”

  骑兵们振作精神,刚准备追击,刘珩身体一歪,从马上摔了下来。

  “将军!将军……”

  身先士卒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刘珩身披十余创,身上的血不仅是敌人的,还有自己的。

  他的战马都战死累死五匹,而他能支撑到现在,已经是个小小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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