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367章 狗血言情剧_僧道挨踢二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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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有什么阿萨辛刺客?

  至少,身为世界排名第一的传奇刺客,朱志蓬从没见过阿萨辛刺客。或许历史上曾经有过,但如同很多事物一样,早已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这个时代,刺客就是杀手。

  他们没什么理念,接契约杀人,纯粹为钱服务。目标是谁,该不该死,跟刺客无关。

  朱志蓬原先在华夏生活,在妖怪出国大潮的影响下,跟许多妖怪一样,跑到西方躲避道士。机缘巧合下,他接触到杀手行业,于是投身其中,做了一名刺客。

  有人可能会说,做刺客,谋害普通人性命,这可是作恶,一旦被修行人知道,岂不完蛋了?

  朱志蓬不这么认为。

  妖怪要融入人类社会,要活得滋润,肯定要做工。搬砖是工作,开出租也是工作,凭什么做刺客、拿钱为客户服务就不是?

  如果说刺杀是作恶,那么请道门先把那些普通人刺客都干掉,再来追究自己的罪孽。

  后来,朱志蓬认识了胡翠花。

  伊丽莎白?胡教授的知性风采,让朱志蓬深深迷恋。然而,在感情上,他跟青涩少年没有区别,丝毫不敢对胡翠花透漏,生怕一旦被拒绝,连朋友也做不成。

  毕竟,人家修为比他高,学问比他大,凭什么看上他?

  为了配得上胡翠花,朱志蓬潜心研究刺杀技术,并且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发明创造。朱志蓬立志成为最强的刺客,只有这样,才有资格跟胡翠花做朋友。

  收昆娜为徒,其实也跟胡翠花有点关系。

  朱志蓬自问情商低,不懂女人心。他想,收一个女孩做徒弟,看着她从小长大,或许能有所长进吧?

  当然,跟胡翠花的交往,朱志蓬不可能告诉庄锋。

  这非常符合逻辑。他深爱胡翠花,在明知庄锋是道士的情况下,不可能把胡翠花的存在告诉庄锋。他宁肯牺牲性命,也绝不会害自己的女神。

  “你是个发明家呐。”庄锋叹息,“可惜路走歪了。你说你发明点什么不好,偏偏发明杀人武器。”

  “干一行爱一行。”朱志蓬理直气壮。

  倒不是狡辩,他确实是这么想的,刺客是一份职业嘛。

  假如没用狙击枪刺杀庄锋,仅仅因为自己的刺客身份被抓,朱志蓬有充分立场为自己抗辩。

  “爱岗敬业,确实不该受谴责。”庄锋笑道,“我是道士,降妖捉怪同样是我的职责,所以你也怪不着我。贫道在想,一个搞发明的高智商妖怪,应该比较值钱吧?”

  朱志蓬无法回答,只能保持沉默。

  给修行人发明刺客装备?您脑洞可真大。

  庄锋在储物戒中翻找了一下,手里多出根白色丝带。屠凤娇留下的这件法宝,娘里娘气,庄锋没兴趣用。但炼制材料够结实,用来捆朱志蓬正合适。

  朱志蓬看在眼里,不由得羡慕妒忌恨。

  妖怪通常混不上储物戒。

  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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