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九六五章 分化_大明新命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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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冈藩是大藩,石高为四十七万三千石。

  因此,杨振跟黑田忠之达成的条约第二条,就要求他派一名家臣回去,征集到四十七万三千石稻米或者价值四十七万三千石稻米的金银、铜器、绸缎布帛、硫磺硝石等物资,才能将其本人及其家臣藩士们放还。

  至于福冈藩藩主黑田忠之率领参战的农兵足轻,死掉的,但凡尸首能找到,杨振一概允许他们将来带回。

  但是活着的九百多人,放归他们的条件跟松浦氏的家兵是一样的,不管年龄大小,一概十石稻米或者十石硫磺一个人。

  福冈藩藩主黑田忠之的领地最大,石数最高,需要支付的赔款与赎金也最多。

  但是此人稍经思考,一咬牙,就在约书上签字画押,全部答应了杨振的要求。

  黑田忠之缔约之后,同属筑前国黑田家的秋月藩藩主黑田长兴、东莲寺藩藩主黑田高政,自然也没有二话了。

  因为秋月藩石高为五万石,东莲寺藩的石高为四万石,比他们出身的福冈藩本藩要少多了。

  这一点在过去,意味着他们在本藩面前地位低下,也一直是他们的心病。

  但是现在,则成了值得庆幸的一件事情。

  虽然对于他们这样的小藩来说,短时间内要征集到四万石或者五万石稻米,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可是杨振跟他们订立的条款里面,也有很大的辗转腾挪的空间,并不是非要稻米不可。

  硫磺可以,硝石可以,黄金白银可以,铜器也可以,甚至连绸缎布帛、耕牛在战马都可以。

  所以,对他们这样的小藩主来说,能够顺利跟杨振达成释放他们的条件,他们比松浦重信和黑田忠之可要高兴多了。

  当然了,这也正是杨振所希望达到的一种分化他们的手段。

  如果杨振不加区别,一律要求割地,或者一律要求赔偿重金,那么他们就会同仇敌忾,就没那么容易单独与杨振达成条约。

  现在小藩大名们争先恐后跟杨振缔约,搞得其他大藩大名也只能忍痛同意了。

  在这些藩主大名里面,跟福冈藩的黑田忠之一样肉疼不已,最后咬着牙签字画押的,就有佐贺藩的藩主锅岛胜茂。

  因为佐贺藩的石高,是三十五万七千石。

  锅岛胜茂倒是有心再据理力争一番,可是一想到宗义成的下场,再想到黑田忠之的魄力,最后签下了与黑田忠之类似的条约。

  对一贯野心勃勃的锅岛胜茂来说,只要活着,只要能回去,如今付出多么大的代价,他都能忍受。

  因为在的心里,忍得一时之辱,为的是将来连本带利甚至是千百倍的报复。

  所以他心里虽然对杨振痛恨无比,可是表面上却若无其事地与杨振订立了条约。

  至于同属佐贺藩锅岛家的鹿岛藩藩主锅岛正茂,其待遇则有如黑田家的秋月藩、东莲寺藩。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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