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235章 《通航条约》(中)_大明元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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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能从您这里获知确实消息:马尼拉之战结束之后,听说大明军队正在吕宋岛持续征战,原本臣服于卡斯蒂利亚王国统治的不少当地部落也因此遭到明军打击……

  但据我所得到的最新消息显示,当地‘明军’并非大明帝国的正规军(翻译林纪宗自动改为‘经制之军’),而是高务实阁下的私军。我想请问,此次出兵马尼拉究竟是大明帝国政府之行为,还是京华公司的私下行为?

  如果是京华公司的私下行为,此前签订的《马尼拉合约》在法理上恐怕存在极大的漏洞,这可能导致双方将来出现许多难以预计的重大争议,不知阁下对此有何看法?”

  高孟男淡淡地道:“马尼拉战事非我权责所属,我没有什么看法。但我要告诉你的是,马尼拉之战的大明参战军队虽非朝廷经制之军,然而除了我京华公司的人和船之外,还包括大明京师之中的三名国公以及二十余名侯、伯爵之部下。

  大明京师之中的勋贵(被翻译为世袭军事贵族)个个有份,全都参加了此次作战。哦,对了,他们还有一个组织,想必二位应该在日本有所耳闻——北洋海贸同盟。

  二位,关于这个问题,我可以实话实说:这次战争的发起者与其说是京华公司,不如说正是北洋海贸同盟。

  我相信以贵使的从政经验应该很清楚,朝廷勋贵(翻译为大明帝国世袭军事贵族)们联合发动的战争,即便是皇上得知消息,也一定会默许——更何况还轻松获胜了。”

  阿尔弗雷多的消息是从佩德罗那里获悉的,闻言立刻朝佩德罗望去。后者略一回忆,立刻朝他微微点头,示意高孟男这话可以相信。

  果阿总督特使阿尔弗雷多顿时感到事情出乎意料的棘手——在他的认知里面,“世袭军事贵族”意味着其家族长期掌握着不弱的军事力量,而且以欧洲的习惯而言,这种力量甚至还具备高度的独立性。

  欧洲的军事贵族可不是大明勋贵集团这种,名义上几大军功勋贵家族通过五军都督府掌握全国军籍。实际上别说皇帝、内阁、兵部尚书个个都比他们大,甚至兵部戎政侍郎都能在他们面前一言九鼎,而他们的真实作用……主要就是挂个名。

  欧洲的军事贵族可就大不相同了,此时欧洲大多数国家还在继续使用分封制,有一句名言叫做“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这句话的意思大概就是:每一个君主(领主)只可以管辖自己的附庸,但是却无权去管辖自己附庸的附庸。由于土地是层层分封的,附庸也就只承认自己直接受封的人为自己封君,而与自己封君的封君则没有臣属关系。

  这意味着封君封臣仅限于互相宣誓的两个个体之间,双方以宣誓为契约,约束了彼此之间的君臣、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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