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1章 同学少年_四合院之我是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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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秀珠见状拉过孩子坐到一边,和她婆婆吃着山梨,商量着把野猪腿和猪心给安排了,先切一些中午炒肉,剩下的还是腌起来过年吃为好。

  “向东来啦。”

  一声招呼打断了王向东的思绪,是姐夫于有城下课回来了,他很是热情的给添了茶水。

  于有城长相斯文,中等身高,体型偏瘦,穿着中山装,一副书生气。

  他一直以来都很是佩服自己的眼光,老婆漂亮不说,还给自己生了两儿子,再有就是他这个小舅子了,几乎每周都给他家带肉食,谁家能有这样的娘舅。

  自己爹娘为啥在自家呆的时间最长,而轮到两兄弟时老是嫌弃,住不了几天就回来,说着是帮忙带孩子,还不是自家的伙食好,今年过年还得在自家过。

  而且小舅子现在进城当了轧钢厂的采购员,往后自己要仰仗小舅子的地方多着呢,得巴结着。

  “姐夫好,你先吃个山梨润润喉,我问你个事。”

  “好啊,你有事尽管说。”

  “是这样的,我来时在后街看到一户人家,那大门被封条贴着,咋回事啊?”王向东好奇问道。

  “伱说的是门口有两石狮子的那户吧,具体啥情况我不大清楚,只是听小道消息说这户卢姓人家原先可是本地大户人家,这些年里头的曲曲折折我也不好描述,总归是被查封了。”

  于有城一边吃着山梨一边应道。

  “哦,我也只是好奇这么一问,没事,不好说就不用告诉我。”

  没打听到啥消息,王向东也无所谓。

  中午王秀珠多炒了两盘肉菜,白菜猪肉和爆炒猪心,让两小孩吃得满嘴流油,小肚子涨涨的。

  王向东吃饱后就去小睡一阵,见姐姐要去供销社了也说了声去找楚云,然后两人一起出门。

  楚云是王向东读初中时的好同学好朋友,王向东生性内向,朋友不多,在老家时受到王大牛的照顾,所以对王大牛很是佩服尊重,视同兄长。

  而在公社读初中时也受到楚云的关照,同桌三年,两人都不是读书的料,玩耍倒是能凑到一块,学生时代的友情都是从玩伴培养起来的,他们两也可以说是臭味相投吧。

  生在猎户的家庭,王向东打小喜欢打猎,跟着上山下河,小露身手就让同桌的楚云羡慕不已,于是两人时常结伴混迹于附近的山里,抓野兔掏鸟窝的啥没干过,当然屁股没少被打。

  王向东初中毕业后回老家跟随老爸和王大牛打猎,而楚云逛荡了一年后就被他老爸托关系弄进酒厂当学徒工,两人关系依旧,时不时的王向东在周末出来找他聚聚,当然带着野味来了。

  王向东老爸和大伯都是好酒之人,可买酒得有酒票啊,所以他就经常蹭楚云的了,每周都从他那里买到几瓶二锅头带回去孝敬老爸和大伯。

  红星公社之所以出名是因为有红星酒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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