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四章 周玲玲出狱2_全职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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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牢房,虽然正好赶上吃午饭,但现在什么东西吃到凌志嘴里都是那么淡而无味。林晨看着凌志那傻傻的呆样。不知道是该安慰还是该大笑。

  “想笑就笑吧,别憋着。”吃到一半的时候,凌志莫名其妙的说了一句话出来。

  “呵呵,啊志,我也不是想笑你,可你才多大?竟然学人家思春?真不知道谁教你的,真早熟。”林晨还是老样子,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你以为像你?都二十好几了还没谈过恋爱。说出去还不让人家笑死。哎,不吃了,一点胃口都没有。”凌志把剩饭端起来,倒进垃圾桶里,走到一个背风的地方坐下。

  林晨笑了笑,大口扒了几口饭后,也把剩饭给倒了,走到凌志身旁坐了下来。

  “林大哥,你说,这是不是就是爱情啊?”凌志看着绑在自己手上的小手巾,上面还残留着周玲玲身上的清香。

  “爱情?你说是就是吧?”林晨哪里会懂得这种东西。从口袋里拿出今天凌志给的香烟,点上火,深深的吸上一口,果然,饭后一支烟,快活似神仙这话说的一点不假。

  “算了,当我没问。”看着林晨享受的样子,凌志发现自己做了一件很愚蠢的事,自己竟然问一个没谈过恋爱的人感情上的事,自己真白痴。

  其实,凌志才十五岁,而且从十三岁开始就在监狱里,以前学的那点本事都是在电影里学来的,给陈龙当红娘还行,要是用在自己身上,那还真的一点都用不上的感觉。或许,凌志以为心中有那么一丝的不舍对方就是爱情了吧。其实也没错,这只是爱情的开始,双方彼此间有了好感而已,可这份感觉到此就终止了,想着有点可惜。可是真的终止了吗?当然这只是后话了。

  “抽烟的感觉怎么样?我听我朋友说过,烟是人的精神粮食,真有那么神奇吗?”凌志看着林晨抽烟的样子好像很享受,突然又想起周玲玲送给自己的打火机。于是问道。

  “恩,应该可以这么说吧,这么你想试试?我看还是算了,你年纪太小,抽烟对身体没什么好处。”林晨半分认真的说道。

  “没事,给我试下吧,我也不小了,身体好的很,你都不是我的对手,你能抽为什么我就不行?拿来吧。”凌志也跟着半分认真的说道。

  “额,好吧。”林晨没理由拒绝,先不说自己的身手不如凌志的,而且连这烟也是阿志给的,他问自己要,那自己还是给吧。说完,从口袋里拿出一盒烟,从里面拿出一支递过去。

  接过烟,凌志拿出周玲玲送给自己的打火机点上火,微微吸了一口。然后把打火机又迅速的放回口袋。轻轻的吐出一缕香烟。

  林晨看着凌志的打火机,微微有些好奇,不过还是没问。

  “啊志,抽烟,不是这样抽的,应该把烟都吸进肚子里去。”林晨看到凌志只是把烟含在嘴里,然后就吐了出来。所以纠正凌志的方法,而且自己还深深的吸上一口烟给凌志做示范。

  凌志有样学样,学着林晨的办法先慢慢吸上一口,然后再深深吸进肚子了,可谁想到,刚吸到喉咙的地方,一股呛鼻的感觉传来,呛的凌志咳个不停,眼泪鼻涕都流了出来,这让林晨笑坏了。

  “啊志,不急,不用那么着急,一小口一小口慢慢来。”林晨笑完接着说道。

  凌志拿起香烟,不服气的再轻轻吸上一口,不过还是被呛到了,于是再吸一口,就这样,凌志在十五岁那年抽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根烟,同时也把初吻送给了香烟。还好香烟不是很差,初吻送给了几十块钱一包的中华,也不算太差。(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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